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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第二期温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工作者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8-05-27  浏览量:

关于举办2008年第二期温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工作者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专利)工作,培训一批专(兼)职从事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和服务的专门人才,促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专利)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的综合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决定举办2008年第二期温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工作者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基本了解和掌握(一)我国及世界知识产权(专利)制度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二)知识产权(专利)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三)专利的申请、保护和实施。(四)专利的许可证贸易和企业的专利战略。(五)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等)法规和规章内容。使学员能初步具备处理知识产权(专利)业务的能力,并经过考核(考试)取得温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工作者证书。

二、培训对象

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中专职(或兼职)从事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和服务的人员;科技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进行科技、经营决策的领导。

三、培训课程(四个专题)

(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应用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

(三)专利申请和专利信息利用

(四)企业专利工作实务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6月26(周四)-27日(周五),共2天,日程安排如下:

时间

学习内容

授课老师

6月26日

(周四)

上午8.00-9.00

报到

上午

9.00-11.30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应用

李建明主任(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下午

14.00-16.30

知识产权的保护

周虹庭长(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6月27日

(周五)

上午

8.30-11.00

专利申请和专利信息利用

陈乾康(温州高翔专利事务所顾问)

下午

13.30-16.00

企业专利工作实务

吴继道(温州瓯越专利事务所所长)

下午

16.00-17.00

考试

培训地点:温州市府东路17号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五、培训名额

县(市、区)

名额

县(市、区)

名额

鹿城区

20

永嘉县

10

乐清市

20

苍南县

10

瑞安市

20

平阳县

10

龙湾区

20

洞头县

2

瓯海区

20

文成县

2

开发区

10

泰顺县

2

合计

146名

六、有关要求

(一)培训班委托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华中院)具体承办。培训费用(包括授课费、教材费、证书费、考试费、场租费、餐费等)由学员自理一部分,不足部分由市科技局补助。交通费和住宿费学员自理。

(二)请各地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做好相关企业参训人员的组织工作,并在6月16日前将参训企业及人员名单回执汇总传真到华中院教育培训部,传真:88338315。

华中院联系人:苏老师,电话88338309、13968767666;朱老师,电话88338309、13868872930。报到时每位学员需交二寸照片二张。

转载于:http://kjw.wzinfo.net.cn/tz/2008/2008052203.html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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