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浙江省皮革工程重点实验室规章制度开放基金管理条例(试行)

更新时间:2016-05-26  浏览量:

浙江省皮革工程重点实验室于2005年4月正式成立,是依托温州大学建设。实验室主任由浙江省皮革行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技术负责人、温州市制革行业研究中心负责人、温州大学生物质材料研究院院长兰云军教授担任。主要研究方向是:皮革绿色化学品、现代制革清洁生产技术、皮革环境污染防治等制革生产主要环节。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设立是为了鼓励国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产业部门高水平研究团队与本实验室开展交流合作;支持和联合更多的科研人员从事皮革化学制品的科学研究;探索新型交流模式,拓宽科技合作渠道,从而推动我国皮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实验室欢迎国内外科研人员在年度指南范围内提出申请。对意义重大、具有潜在应用价值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供资助,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合作研究,同时也欢迎国内外科研单位自带项目与资金来本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

为了加速实验室目标的实现,积极开展国际和国内合作与学术交流,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鼓励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提倡“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学术风气,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开放基金课题的立项原则

  1. 申请课题应为实验室研究提供新思路、新方法,或为实验室提供新增长点,促进实验室研究工作的发展。

  2. 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从事皮革化学与工程研究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基础应用研究的大专院校、研究所等单位。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第二条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内外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推荐。

  2. 开放课题申请应符合重点实验室当年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通告,其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的资助范围。

  3. 开放课题的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

符合上述条件、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第三条 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1. 开放课题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申请者需填写《浙江省皮革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2. 实验室主任组织3位专家进行初评,并提出评审意见。

  3. 由学术委员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审查,确定资助项目。

  4. 被资助人员向实验室提交课题实施计划。

第四条 开放基金管理

  1. 承担开放基金的负责人应在第一年年底提交阶段总结、第二年年终提交结题总结,包括:学术论文或成果报告。

  2. 实验室主任应经常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发现研究计划不能实现时,有权调整、中止或取消该项目,并向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报告。

  3. 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应征得实验室室务会的同意。

  4. 课题结束后,应于三个月内结题,并向实验室提交课题归档材料。

第五条 开放基金经费管理。

  1. 开放基金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一次核定,按课题预算执行,但仅限于在本实验室报销相关费用。

  2. 资助经费使用范围限于在项目工作期间的下列各项费用:

  1. 研究工作需要的测试/计算/分析费;

  2. 原材料/试剂/药品购置费;

  3. 客座研究人员来室工作期间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津贴、交通及住宿费用;

  4. 研究人员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与基金课题有关的并标注“浙江省皮革工程重点实验室资助”的学术论文版面费。

  1. 开放基金经费可跨年度使用,项目结束或终止时所余经费留实验室公用。

第六条 开放基金成果管理。

  1. 资助课题结束时,应向实验室提交结题报告及有关研究成果和原始资料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和著作,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和其它资料,并提供目录清单),由实验室统一归档。

  2. 研究中研究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有。

  3. 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如在国内外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研究论文,应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标注要求可参照以下形式:

中文:浙江省皮革工程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325000,温州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Leather of Zhejiang Province, 325000, Wenzhou, China.

第七条 本条例将依照具体情况不断补充修改,并由实验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浙江省皮革工程重点实验室

2014年12月15日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76号温州大学皮革科技大楼   邮编:325027  联系电话:0086-577-88373041(传真)

版权所有 © 浙江省皮革工程重点实验室   浙ICP备210325123号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